上海通知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監管智能體試點運行范圍
2026年07月27日 13:53 來源:上海市政府采購網 【打印】 
前期,政府采購監管智能體已在上海市8個區開展試點運行,總體運行情況良好。根據工作計劃,自7月15日起,智能體試點運行范圍進一步擴大至全市16個區。上海市所有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實施的區級政府采購項目(暫不包括框架協議采購項目)全部納入智能體巡檢范圍。
采購人、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等相關單位和人員要高度重視、履職盡責,按照《上海市政府采購監管智能體應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滬財采〔2026〕14號)的規定,積極運用智能體輔助規范政府采購工作。各區財政部門要做好統籌指導、跟蹤調度、問題收集和經驗總結,平穩有序推進試點工作,為智能體應用積累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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